交通部: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做好交通运输困难企业扶持
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运输业助企纾困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通过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等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包括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以及民航业。
在推动助企纾困各项政策落实落细方面,《通知》明确,督促所属单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所属单位严格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依法合规及时支付合同账款,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发挥政府采购等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在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方面,《通知》提出:
1.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2.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3.2022年中央财政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
4.2022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5.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6.加强信息共享,发挥动态监控数据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道路水路运输企业特点的动产质押类贷款产品,盘活车辆、船舶等资产。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在民航业纾困扶持措施方面,《通知》提出,
1.2022年暂停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2.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统筹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以及地方自有财力,支持航空公司和机场做好疫情防控。
3.统筹资源加大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继续通过民航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继续通过民航发展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中小机场和直属机场运营、安全能力建设等予以补贴,对民航基础设施贷款予以贴息,对机场和空管等项目建设予以投资补助。鼓励地方财政对相关项目建设予以支持。
4.研究协调推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游企业协商取消航空煤油价格中包含的海上运保费(2美元/桶)、港口费(50元/吨)等费用。
5.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枢纽机场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航空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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