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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城乡交通一体化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11-01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公共资源交易编号:FC-SHZC-241101-01

  1.2项目名称:肥城市城乡交通一体化项目(新能源公交车采购)采购项目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940万元,其中:A包360万元,B包580万元。

  1.5采购需求:A包采购50座公交公告新能源电动车5辆,38座公交公告新能源电动车1辆。B包采购26座新能源公交车10辆。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与质量标准,满足各类安全技术法规要求,并保证按期注册登记申领牌证。

  1.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采购车辆的生产或供应能力;

  2.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3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车辆已获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和3C认证的投标文件需提供公告页、3C认证证书。若开标时暂时未获得进入国家颁布汽车产品目录和3C认证,但可以满足正常供货的,开标时需提供承诺书。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如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客车生产企业的合法授权(一家客车生产企业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3.2下载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3方式: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需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我是供应商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六、公告媒体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肥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龙山路002号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8-3216316

  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益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经济开发区创业路5号301室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3212566

  八、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方式:0538-3212566

  8.4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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